一、竞赛方式与参赛资格

1、竞赛分各省(市、自治区)分区赛和全国竞赛两个阶段进行。

(1) 主办各省(市、自治区)分区赛与时间

各省(市、自治区)分区赛一般由各省(市、自治区)教育等行政部门或委托相关学会主办,由各高校轮流承办,企业资助协办,每年4月至7月上旬举行,由各省(市、自治区)竞赛秘书处组织完成分区赛任务。

(2)全国竞赛参赛资格、规模与时间

① 全国竞赛发起的高校;

② 承办全国竞赛的高校(3年有效);

③ 承办省(市、自治区)分区赛的高校(当年有效);

④ 获得全国竞赛特等奖的高校(次年有效);

⑤ 各省(市、自治区)分区赛秘书处按照全国竞赛秘书处分配名额择优推荐的高校(当年有效);

⑥ 邀请部分境外的高校。

2、参加全国竞赛高校总数(或队数)控制在120所以内,由全国竞赛秘书处根据当年组织竞赛的实际情况确定,具体名额分配原则详见(附件一)

3、参加全国竞赛的高校推荐1个参赛队,当年承办全国竞赛的高校可推荐2个参赛队。

4、省(市、自治区)分区赛可根据所属高校的数量与规模,自行规定高校的参赛队数。

5、全国竞赛时间安排在每年10月中下旬举行。

、参赛队组成、报名与竞赛环节

1、参赛队应由3名学生组成,指导教师1-2名(3名及以上署名指导组),参赛学生必须属于同一所高校在籍的全日制本科生、大专生,指导教师必须是参赛队所属高校在职教师。

2、参赛高校应按时组队报名,在全国竞赛报名截止后,原则上参赛学生和指导教师不得任意更改,如有特殊意外情况,参赛高校应说明理由,由教务处批准同意和盖章,方可更换参赛学生和指导教师姓名,请在全国竞赛一周前务必提交承办高校竞赛秘书处,同时报全国竞赛秘书备案。

3、竞赛环节包括报名、报到、提交宣传资料、理论方案(提交U盘)、参加开幕式、赛前说明会、领队会、现场制作模型、陈述答辩、加载测试和闭幕式(颁奖仪式)等,参赛队必须全程参与,方可取得评奖资格与获奖成绩。

、命题规范化与标准化

1、命题原则与评分标准

(1)命题应结合社会领域需求和实际工程背景,注重问题导向,突出考查土木工程结构概念与体系问题,且难度适中;

(2)制作材料一般应选用材质相对稳定与安全性,且加工方便的材料;

(3)计算公式指标的设定应考虑其科学性与合理性

(4)测试仪器的选用应考虑测试简便、易于操作性、经济性和实效性;加载测试的指标应可量化,加载测试过程应可观性,体现客观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。

(5)竞赛各环节的评分标准分为主观分与客观分,比例为2:8

(6)评审专家组一致认为结构不合理的模型,有权作出最终评判。


详情请见: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网站:http://www.ccea.zju.edu.cn/structure/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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